政策

使用条款

本译文仅为方便用户理解而提供。如有不一致,以韩文原版为准。

第1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 TravelGen(以下简称“公司”)与用户之间就公司所提供服务的使用所涉及的权利、义务、责任及其他必要事项。

第2条(定义)

本条款中所使用术语定义如下:

  1. “服务”系指公司提供的所有服务。
  2. “用户”系指依本条款使用公司服务的会员及非会员。
  3. “会员”系指向公司提供个人信息完成会员注册,并可持续接受公司信息并持续使用服务的人。
  4. “非会员”系指未注册会员而使用公司服务的人。
  5. “内容”系指公司或用户在服务中发布的所有文字、照片、视频、附件、链接等。

第3条(补充规则)

本条款未规定事项,适用《电信事业法》《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一般商业惯例。

第4条(条款的效力与变更)

  1. 本条款适用于所有希望使用服务的用户。
  2. 公司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变更本条款。
  3. 公司变更条款时,应注明生效日期和变更理由,并自生效日前7日至前一日公告;对用户不利的变更应至少提前30日公告。
  4. 用户不同意变更后的条款时,可停止使用服务并申请注销。生效日后继续使用服务的,视为同意变更内容。

第5条(使用合同的成立)

  1. 使用合同在用户同意本条款、依公司规定填写注册信息并申请加入,且公司接受该申请时成立。
  2. 公司接受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用户申请。

第6条(会员信息的变更)

  1. 会员可通过个人信息管理界面随时查看并修改本人的个人信息。
  2. 会员注册时填写的信息如有变更,应在线修改或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
  3. 因未通知公司变更事项而产生的不利益,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7条(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努力保护会员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的保护和使用适用相关法律及公司的隐私政策。

第8条(会员账号管理义务)

  1. 会员不得使第三方使用其账号,并应妥善管理登录所使用之账号信息。
  2. 会员如发现账号被盗用或被第三方使用,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遵从公司指引。
  3. 会员未通知公司,或通知后未遵从公司指引而造成的不利益,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9条(用户义务)

  1. 用户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 在申请或修改时登记虚假内容
    2. 盗用他人信息
    3. 擅自变更公司发布的信息
    4. 发送或发布公司规定以外的信息(如程序等)
    5. 侵犯公司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6. 损害公司或第三方名誉或妨碍业务
    7. 公开或发布淫秽、暴力或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
    8. 其他违法或不当行为
  2. 用户应遵守相关法律、本条款、使用指南、公司公告及注意事项,不得妨碍公司业务。

第10条(服务的提供与变更)

  1. 公司提供以下服务:

    1. 节庆/活动、旅行/观光信息的搜索与查看:公司提供节庆/活动、旅行/观光的标题、地点、日程、详细说明、图片及相关信息,并支持用户按类别、地区、标签等条件进行搜索。
    2. AI 搜索辅助与对话功能:公司根据用户的问题、搜索语境及所选模式,提供与节庆/活动、旅行/观光、行程相关的 AI 回答。
    3. 账户及使用状态管理:公司提供会员注册、登录、确认条款同意完成状态以及服务注销功能。
    4. 统计与服务运营功能:公司提供用于改进服务、处理故障、防止滥用及分析使用情况的运营功能。
    5. 合作与外部链接:公司提供通向合作商品、外部内容及外部服务的链接与联动功能。
    6. 行程的存储与共享:会员可存储行程的标题、说明、天数、开始日、结束日、行程项目,并通过公开链接进行共享。
    7. 其他运营上必要的附加服务:除上述服务外,公司还可根据运营目的新增并提供必要功能。

    上述服务范围可根据技术限制、法律法规及合作政策而变更,变更时依第4条公告。

  2. 公司在运营或技术上有合理需要时,可变更正在提供的服务。

  3.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本条款、运营政策及公告向用户提供服务。

第11条(服务中断)

  1. 因设备检修、更换、故障、通信中断等原因,公司可暂时中断服务。
  2. 因前款原因导致用户或第三方受损时,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公司能够证明不存在故意或过失的除外。
  3. 如因经营项目变更、停业、合并等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服务,公司将依第4条通知用户,并按公司原先提出的条件向消费者补偿。

第12条(退会及资格丧失等)

  1. 会员可随时申请退会,公司将立即处理。
  2.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可限制或停止其会员资格:
    1. 注册时填写虚假信息
    2. 妨碍他人使用服务或盗用其信息等,威胁电子商务秩序
    3. 使用服务实施违法或违反本条款的行为
  3. 会员资格被限制或停止后,如同一行为重复两次以上或30日内未纠正,公司可取消其资格。
  4. 公司取消会员资格时,将删除其注册,并在删除前给予至少30日的申辩机会。

第13条(信息提供及广告)

公司可通过公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会员提供服务使用所需信息。但未经会员同意,公司不会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信息。

第14条(服务使用时间)

  1. 除非存在业务或技术上的特殊障碍,服务原则上全年无休、每日24小时提供。
  2. 公司可按服务范围分别设定可用时间,并将事先公告。

第15条(服务使用限制)

  1. 因战争、事变、自然灾害、国家紧急状态、通信服务停止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公司可限制或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
  2. 因前款中断服务时,公司将在合理期间内公告其事由;无法事先公告的,将事后公告。

第16条(发布内容管理)

  1. 如会员发布的内容违反相关法律、本条款或侵害他人权利,公司可依法律暂时屏蔽访问或删除该内容。
  2. 公司依前款采取措施时,将通知会员其原因;但紧急情况下可事后通知。

第17条(发布内容著作权)

  1. 会员在服务内发布内容的著作权归该内容作者所有。
  2. 会员发布的内容可在搜索结果、服务内及相关宣传中展示,并可在必要范围内进行修改、复制、编辑。
  3. 未经会员明示同意,公司不会将会员内容用于商业目的。
  4. 会员可通过服务内管理功能对自身内容进行删除、修改、设为非公开等处理。

第18条(责任限制)

  1.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提供服务时,公司免于承担责任。
  2. 因会员自身原因导致的服务使用障碍,公司不承担责任。
  3. 对会员因服务而预期收益丧失,或因通过服务获得资料而造成的损失,公司不承担责任。
  4. 对会员发布信息、资料、事实的可靠性、准确性等内容,公司不承担责任。
  5. 对会员之间或会员与第三方之间通过服务进行的交易等,公司不承担责任。
  6. 本服务的翻译功能基于 AI 技术提供,可能无法百分之百反映地名的固有特性或实时变更内容。用户在作出重要决定前,例如预订或出行安排,应确认原文;服务提供者对因误译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19条(准据法及管辖)

  1. 公司与会员之间提起的诉讼适用大韩民国法律。
  2. 公司与会员之间发生争议的诉讼,由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专属管辖。

第20条(其他)

  1. 本条款未明示事项,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2. 公司可就特定服务另行制定使用条款及政策;如其内容与本条款冲突,则以该等特别条款或政策为准。

附则

  1. 本条款自 2026-03-01 起施行。

第21条(境外用户补充条款)

  1. 用户居住地适用的强制性消费者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类似法律,不因本条款而被排除。
  2. 如本条款的准据法或管辖条款与用户居住地适用的强制性法律发生冲突,则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以该强制性法律为准。
  3. 非韩文译本仅为方便用户理解而提供。除非强制性法律另有要求,如有解释不一致,以韩文原版为准。